2015/9/7 9:23:05
我校的研究生教务管理采用网上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和网上选课的方式进行,研究生登录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注意:2015级新生及重修学生请登录202.201.26.23,其余学生请登录202.201.26.20),进入选课系统(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的兼容模式登录)。在网上选课前,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总则
1、我校研究生实行网上选课制度。每学年研究生网上选课两次。未在规定时期内的选课视为无效选课。
2、根据第一学期所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网上选课,不能随意调整或修改个人培养方案和已修课程。
3、研究生应根据网上选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课(详细见选课说明)。研究生院负责公共课选课、排课,各学院负责专业课选课、排课。选课不分先后(除英语、政治、公共数学课)。选课处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在网上公布。
4、自预选结束后,统计各门课程的选课人数,如少于3人(含3人)的课程按规定不再开设(除有特殊要求的课程)。研究生根据公布的退课目录,在规定时间内退选课程,退选课直接在网上操作(不填写申请)。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任课教师不受理研究生个别退选。
5、网上选课结束后,正式确定选课名单。研究生应参加已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不得缺考,不得退课、缺考者成绩登记为“0”,已选课程必须考核通过,否则无法正常毕业。
二、研究生网上选课
(一)日程安排
预选起始日期 2015-9-2日 预选结束日期 2015-9-3日 ;正选起始日期 2015-9-4 正选结束日期 2015-9-6; 补退选起始日期 2015-9-7, 补退选结束日期 2015-9-11。
2015年9月12日,将公布选课人数少于4人的不开设的课程。请各位同学关注研究生院主页信息,及时修订本学期所选课程,选够应需学分,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二)英语、政治、公共数学课选课:
英语、政治、公共数学课选课科目已由研究生院进行了统一分配,必须按分班说明选择自己所在的教学班(分班说明见附件),否则无法生成选课名单,选课无效。
(三)跨专业选课:
跨专业选课应经过导师审核,选上跨专业课的研究生应与开课学院保持联系,遵从开课学院的具体规定。为保证选课有效,请尽可能避免上课冲突。注意:跨专业选课所选课程均视为选修课。
(四)其他选课:
选课单是根据你制订的个人学习计划和每学期实际开课情况生成。若需调整,应先调整个人学习计划,调整个人培养计划必须经导师指导完成,调整后,将培养方案打印后递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办。
(五)注意事项
1、第一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重修申请,按照表格内容顺序依次填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英语听说》课程选课: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低于425分的研究生,必须选择《英语听说》课程;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研究生,《英语听说》课程可不选。
3、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语言功底扎实,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交流与合作的新型人才,对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研究生(除马克思和外语学院研究生)免修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须选择学术英语一(由国际工程管理英语阅读和学术英语视听两门课组成)和学术英语二(由工程英语翻译和学术英语写作两门课组成);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下的研究生须选择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
各学院请将通过六级考试的学生进行统计、核实并与9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4、特别注意:按照输入选课号的方式选择的课程,无论是否为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均视为选修课,制定好培养计划后,必须在相应的学期选定相应的课程。若不然,该学期的课表无法显示,选课无效。请大家务必注意。
5、选课后,请各位同学查看自己的课表,若课表未显示,则选课未成功。
选课系统仅限校园网内部访问,选课期间请研究生使用校内计算机选课。选课期间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4956193
附件1:2015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分班细则
附件2:2015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公共课总课表
附件3: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选课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4:各类研究生学分要求
各类研究生学分要求
一、学术型学分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自然科学类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修学分总和为24-26学分,社会科学类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修学分总和为28-30学分;学位课不少于16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6学分,其他培养环节至少2学分。
表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分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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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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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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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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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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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1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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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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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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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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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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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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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自然科学类各学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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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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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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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社会科学类各学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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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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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外语学院各专业可自行设定外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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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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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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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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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学科具体设定(包括数学基础课、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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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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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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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学科具体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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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必修培养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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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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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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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与科研(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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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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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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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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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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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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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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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所修学分总和为12学分,其中学位课为8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6学分,其他培养环节至少2学分。
表二:博士研究生学分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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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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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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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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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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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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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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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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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开设全英文学科专业课的可不开设公共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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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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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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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学科具体设定(包括数学基础课和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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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分
6学分(开设全英文学科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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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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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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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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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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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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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必修培养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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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讲座
|
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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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
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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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进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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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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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或国外、境外)学习或学术交流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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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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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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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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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学位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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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公共
学位课
|
专业
学位课
|
实践
环节
|
选修课
|
|
会计硕士
|
>=40
|
6
|
>=15
|
>=7
|
>=13
|
|
MEM
|
>=30
|
6
|
>=14
|
>=6
|
>=4
|
|
艺术硕士
|
>=50
|
6
|
>=32
|
>=6
|
>=6
|
|
汉语国际
教育硕士
|
>=38
|
6
|
>=14
|
>=10
|
>=8
|
|
工程硕士
|
>=30
|
6
|
>=14
|
>=6
|
>=4
|
|
MBA
|
>=45
|
6
|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