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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5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2015-12-28 18:22:42    来源:  点击:

2015/12/28 18:22:42

关于安排2015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研究生系统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习效果,评定学习成绩,总结教学经验。请各学院、任课教师认真组织好2015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并按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全校公共课考试试题由命题小组同时出具两套符合教学基本要求、难易度相当的试题,并做出标准答案,订出评分标准,抽出一套作为考试试题,另一套备用。专业课试题由任课教师命题并提出评分标准,由教研室主任审定,试题及评分标准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学院自行组织考试。

2、全校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拟安排在2016111-2016112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

3、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理学院安排全校公共课考试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于1231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专业课考试一般安排在本课程结束时的最后两个学时内进行,研究生院不做统一安排。

5教师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网上提交考核成绩并打印成绩单,并将试卷、试题、教学日志、教学小结一并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作为文档保存,研究生秘书督促任课教师完成网上成绩提交工作。

6、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督促本学院任课教师打印成绩单三份,一份按清单要求按序号装订成册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随试卷装订。

请各学院认真安排、组织好期末考试,并通知本学院学生,携带研究生证准时参加考试,无故不携带研究生证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

对无故未按要求完成教学环节的相关教师,按《兰州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请考生到详细安排中查找自己所在考场的序号。

详情请查看附件!

附件1:2015级硕士生第一学期考试详细安排

附件2:2015考试时间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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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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