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兰交办发〔2021〕8号)要求,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广大研究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特将安全及其他事宜提示如下:
1、假期期间要求全体研究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持“非必要不出校门”的原则,确需外出的同学需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做好登记和记录,外出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外出研究生不得离兰。私自外出不请假的研究生,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研究生自行外出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2、疫情期间,要求研究生尽量不去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不组织集会、聚集。在实验室、食堂等公共场合要注意个人修养,礼貌谦让,佩戴口罩,做好防疫工作。
3、所有研究生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法集会。不参与不文明的娱乐活动,不做有损于学校和个人声誉的事情。
4、要教育研究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各种莫名奇妙的电话、短信信息,凡涉及到陌生账户转账汇款时要跟家长、老师交流,鉴别真伪,避免自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
5、要教育研究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保管好物品,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或留宿他人,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严禁研究生到黄河游泳、戏水,严禁发生违章用电和在宿舍做饭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如有突发意外情况请及时与保卫处(校园110联系电话:4956110)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6、要求研究生严格遵守教学秩序,按时上课;相关任课教师做好研究生上课考勤等管理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7、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召开主题班会,将学校相关要求传达给每一位研究生,并将班会召开情况及时报送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