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22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结合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元旦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日(星期六)至3日(星期一),共计三天,1月4日(星期二)正常上课。元旦放假期间各培养单位参照学校《关于2022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兰交办发[2021]11号)及其附件《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元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2. 本学期研究生离校采取分批、错峰的方案,即日起,在完成本学期规定的培养环节后,即可申请离校,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培养单位审批,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所有研究生须在1月15日之前全部离校,根据寒假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无特殊原因,研究生寒假期间不得留校。
3. 研究生返校时间参照校历执行,若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开学报到时间需要变更,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时作出调整,并提前通知大家。根据寒假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无特殊原因,研究生不能提前返校。
4. 寒假放假前,各培养单位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召开线上或线下研究生安全教育会议,着重强调研究生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要求研究生自觉遵守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如遇核酸检测阳性,确诊、疑似、隔离、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当地社区联系并报告学校,同时注意自身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培养单位应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督促研究生离校前关闭水源、电源及门窗,对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
5. 研究生离校期间,各培养单位须做到精准、有序,“一人一档”制定离校研究生信息台账,确保离校人数底数清、行程过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6. 研究生离校后,各培养单位及导师要引导研究生减少不必要外出。离校研究生原则上不能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若必须出行,需向导师、培养单位和学校逐级报备。学校将视疫情形势通过信息渠道向研究生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配合家长做好离校研究生寒假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锻炼等,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导师应在寒假期间积极开展研究生的思政教育、科研能力培养、心理健康教育等,在符合学校和培养单位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灵活的组织形式,如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组织研究生召开组会、学术研讨等。
8. 确因家住中高风险地区无法返家的研究生可申请暂时留校,经导师、培养单位批准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各培养单位需认真核查,精准施策,做到一人一策,并配备专人负责留校研究生的一切事宜。若其居住地降为中低风险地区或学校所在地遇到疫情形势变化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由党委研究生工作(研究生院)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协调各培养单位做好留校研究生的离校工作。
9. 各培养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本单位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带班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10.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周一至周五8:30-16:00安排值班,值班人员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全体教工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