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29 11:13:20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相关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届未签约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减轻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经济压力,促进我校毕业生尽快全面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针对2015届部分就业困难毕业生给予求职资助,研究生资助名额5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资助采取自愿申报、公开公正的原则。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就业困难毕业生。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未签约并继续求职的毕业生;
3.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其中之一)。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②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毕业生本人持《残疾证》;③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毕业生;④其他特殊情况。
4.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资助金额
每人500元
三、资助程序
1.申请及审核。申请资助的毕业生需填写《兰州交通大学2015届毕业生求职资助申请表》(附件1),请各培养单位对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初步审查确定资助学生后,填写《兰州交通大学2015届毕业生求职资助汇总表》(附件2),于2015年6月1日之前,将纸质版盖章后和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院614房间。
2.学校审核。6月3日——6月5日,学校对各学院(部)提交符合条件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资助对象。
3.发放工作。6月中旬,学校将召开受资助毕业生座谈会并发放求职资助补贴。
四、工作要求。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报名和审核工作,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资助工作。
招生就业处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1.兰州交通大学2015届毕业生求职资助申请表(点击下载)
2.兰州交通大学2015届毕业生求职资助汇总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