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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加强研究生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的通知

2015-12-14 16:18:45    来源:  点击:

2015/12/14 16:18:45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院发[2015] 023

关于召开加强研究生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年上半年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和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全面开始,为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纪,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和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1217日(周四)前统一召开主题班会,对全体研究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考风考纪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生中宣传《教育部、学校有关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相关规定》(附件一)、《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须知》(附件二,因四六级本科生、研究生要求一样,研究生务必学习),教育学生认清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尤其是严重考试作弊的后果,净化考试环境,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二、培养学生诚信意识。学校要求每位同学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二),以承诺方式增强诚信考试理念,加深学生对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考试纪律规定的认识,尤其是加深考试作弊后果的认识,引导学生端正态度、认真备考,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狠抓考试环节,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在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和期末考试监考及巡察工作中,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加大监考力度,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对一些不顾学校纪律,实施作弊,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向学生公开考风考纪监督电话,实行学生自我监督机制,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四、本次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特别提示

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须知》的各项规定,违者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2、本次四六级考试题型与2013年下半年考试题型一致。本次考试继续采用“多题多卷”方式进行,即在同一考场内使用多套试卷,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区分。考试时,听监考人员指令,考生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揭下并粘贴至答题卡1上的相应位置,完成后,考生须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至桌子左上角,不得提前翻阅试题册,否则按违纪处理。

3、考试必须携带三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三证不全者禁止参加考试。准考证丢失必须考前到教务处考试中心值班室(61楼西面门厅北侧第一个房间,电话:4955621)补办;学生证丢失必须考前到学院开具带照片的证明,班主任签字,学院盖章;身份证丢失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开具带照片的证明,学院主管学生院长、教学院长及班主任三方签字,学院盖章。学生证和身份证丢失请考前一天办理好相关证件或证明,考试当天不能办理。

4、本次考试在考场使用金属探测仪,由监考教师对入场考生进行全方位探测。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或作弊论处。

5、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督促学生认真复习,班主任、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严防作弊,杜绝替考,同时要通知学生提前查看考场,学生只能携带准考证、学生证及身份证、耳机、2B铅笔、黑色碳素笔、无封套橡皮等考试用品,严禁携带文具盒、文具袋及收纳袋(含各种透明袋),于1219日(星期六)上午8:45进入考场参加四级考试,于下午14:45进入考场参加六级考试。

6、本次CET4CET6全部采用网上评卷方式,书写部分要求只能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碳素笔答题,填涂只能用2B黑色铅笔,禁止使用其他颜色笔作答;

7、考试结束后,需等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后再离开考场,试题册、答题卡带出考场者,属考试作弊。

8、本次四、六级考试考场将采用金属探测器对考场作弊工具进行探测,请各学院(部)通告学生,勿存侥幸心理。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通过网络、广播和通报栏对违纪或作弊考生在第一时间通报。

9、各学院学生办组织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并填写《2015年下半年四六级考试诚信教育通知单》(附件四),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五、考风考纪监督电话

教务处考试中心电话:4938499495562118709465683

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电话:4957023

附件一:教育部、学校有关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相关规定

附件二: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须知

附件三: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四: 2015年下半年四六级考试诚信教育通知单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51214



附件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学校有关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相关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入刑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829日通过,自2015111日起施行。

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条文】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教育部、学校有关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相关规定

(一)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

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
拒不提供考试规定证件的;
4.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5.
在考场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
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7.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8.
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将教材、笔记、作业或其他参考资料带入考场,或未将其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的;未经监考教师同意擅自使用自备纸张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9.
用考试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0.
在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私借东西的;
11.
妨碍他人考试不听劝阻的;
12.
考试结束后,故意拖延时间不交试卷的;
13.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二)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
1.
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
未经监考教师同意私自查看图表、文字资料的;
3.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4.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5.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6.
通过纸条、计算器、或者其他方式传递考试信息的;
7.
在文具、墙壁、桌椅等考试环境及自身手臂、衣物上事先抄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公式或图表的;
8.
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9.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10.
其他作弊行为。
(三) 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
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
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
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严重考试作弊行为:
1.
窃取试卷或试题及第二次考试作弊者;
2.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者;
3.
组织作弊者;
4.
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者。
(五) 考试违纪或作弊,依情节给予下列处分:
1.
考试违纪给予记过处分;
2.
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
有严重作弊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 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二: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须知

1)学生本人于考前一周到学校教务网站或学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本人所有考试科目,包括考试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考试时间及考场教室,有问题及时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直到问题解决。

2)考生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四、六级及其它竞赛类考试还须携带准考证)按要求准时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或无考试资格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缺少学生证,由班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即可;缺少身份证,学院主管学生院长、教学院长及班主任三方现场确认);

3)除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笔或不带笔芯袋的笔芯、直尺等指定不带收纳盒(袋)的绘图工具(制图课程除外)、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座位处,否则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4)禁止携带手机入场,已带入考场的必须在考试前关机并自行放至监考教师指定位置(教室前方或后方中的一处并远离学生座位地方),凡考试过程中发现随身携带手机或放置座位周围并处在开机状态者,无论何种原因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并没收上交手机;

5)禁止携带透明胶带、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记事本、快译通、文曲星等电子工具、书、作业等各种纸质材料(特殊考试方式和任课教师规定携带的材料和工具用品除外),否则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6)考试开始前考生必须检查座位上、座位下(桌斗中)、地面上及座位周围有无任何字迹或各种纸质物品(废纸、书本及资料等)、各种饮料、各类食品包装袋垃圾等异物(如是活动桌椅,请将全部课桌桌斗面向黑板放置),如有,必须立即清理干净并向监考教师报告,否则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7)考生要将书包、水杯、各种饮料、各类食品、文具盒、文具袋(含各种透明袋)、各种笔芯袋、计算器外壳、绘图仪器收纳盒(制图课程除外)、收纳袋(含透明袋)、钱包、修正(涂改)液、眼镜盒、自带稿纸、卫生纸、餐巾纸、雨具、衣物等物品送到监考教师指定位置(教室前方或后方中的一处并远离学生座位地方)自行集中放置,否则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8)考场内考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抽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专用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 、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专用草稿纸带出考场(保证试卷和专用草稿纸完整),否则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继续考试,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交谈。违者按违纪或作弊相关规定处理;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和巡考人员安排,否则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10)考试违纪者,按记过处理;考试作弊者,按留校察看处理,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总评成绩以“0”分记载且无本课程补考资格;

11)组织考试作弊、请他人代考、替他人考试、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作弊、两次以上考试作弊,均属于严重考试作弊,按开除学籍处理;两次考试违纪,视同考试作弊。

12)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



附件三:

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已认真学习了《兰州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和《兰州交通大学考场纪律》,对其中关于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相关规定有全面的了解,我本人承诺在各类考试中做到诚信考试,决不作弊!

兰州交通大学 学院 级研究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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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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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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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可根据班级人数适当增加附页;此表由各学院各行政班级学生诚信签名后,存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附件四: 学院(盖章)2015年下半年四六级考试诚信教育通知单

序号

年级

行政班

班会日期

班长签字

手机号码

备注

研工办负责人(签字): 日期:

说明:此表专为四六级考试诚信教育而设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工办将此表打印后交至各班级,根据班会日期安排由班长签字汇总后,于考试前经教务办将此表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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