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甘教思[2013]3号)要求,现在全校研究生范围内评选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从研究生二、三年级中评选。
我校共推荐4名优秀研究生参评“三好学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1名优秀研究生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汇总后择优推荐。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1-5项标准,同时符合第6项标准者优先推荐: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优秀,2010级研究生英语六级成绩需在425分以上,2011级研究生英语成绩不做要求;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突出;
4.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 担任各级研究生学生干部(含校、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者。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部)党政领导的指导下进行,要做到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
“三好学生”择优评选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评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4月24下午18:00点前将《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参评“三好学生”研究生基本情况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各类科研成绩或获奖的佐证材料原件、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上交研究生院管理办,电子版发送至管理办邮箱:guanlk@mail.lzjt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4957023
研究生院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