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13 10:27:00
各培养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办[2014]103号)有关规定,今年继续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身体残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补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2015年毕业的有就业意愿且毕业学年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家庭是指,家庭所有成员或主要成员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的应届毕业生或持有残疾证的应届毕业生。同时持有低保证和残疾证的应届毕业生不重复享受。
二、申领发放程序。
1、申领毕业生需填写《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其中“银行账户”一项需填写中国建设银行的账户,并且户名必须为申请毕业生本人),并提供低保证或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能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2015年发放低保金记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至所在学院。
2、请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初步审查后,填写汇总《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2),于2015年4月15日(周三)下午之前,将纸质版盖章后和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花名册(点击下载)
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